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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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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10号),积极推动我市“5+n”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优质、信誉良好、贡献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贵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开展专利服务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

二、资助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自愿申报、分类支持、突出重点、事后资助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申报工作。

三、资助经费来源

资助资金从市级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对应渠道资金中列支,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四、资助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类、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类、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类、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类。

五、资助条件及标准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3人以上(含)知识产权专职人员;所服务辅导的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地址和统计关系在贵阳市辖区内;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同时满足如下知识产权服务辅导类别绩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按照相应资助标准给予资助:

(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类。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等代理服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年代理专利1000件(发明专利占50%)以上,同时,开展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或国(境)外专利等2项以上代理业务,给予5-15万元资助:代理专利1000-1500件,资助5万元;代理专利1501-2000件,资助10万元;代理专利2000件以上,资助15万元。

(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类。开展知识产权复审、无效、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年办理知识产权复审、无效、侵权或纠纷案件50件以上,其中专利侵权或纠纷案件10件以上,为3个以上不同的单位提供知识产权诉讼代理业务,给予10万元资助。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类。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专利信息应用软件及系统工具开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应急和预警、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策划等服务。

1.对自主开发的专利信息检索软件及专利分析系统工具年推广运用达到2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并帮助其完成专利战略研究报告、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或专利信息利用(应用)分析报告等其中一个报告,给予10万元资助。

2.对年帮助2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并帮助其完成专利战略研究报告、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或专利信息利用(应用)分析报告等其中一个报告,给予10万元资助。

(四)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类。开展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托管、贯标、质押、评估、价值分析、保险等商用化服务。

1.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年帮助2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30起以上,累计成交金额20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资助。

2.知识产权托管。年帮助10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并举办知识产权培训40期(次)以上,给予10万元资助。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辅导。对帮助企业开展贯标服务的,其资助标准按照每通过第三方认证1家企业,给予1万元资助。

4.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质押评估。通过开展以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为主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服务,年帮助企业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借(贷)款超过5笔且有5笔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资助。

5.专利保险。对帮助市专利保险试点企业开展专利保险服务的,其资助标准按照每受理投保1件专利,给予50元资助。

(五)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类。涵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管理、咨询、培训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等。满足以下任意3个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给予10万元资助。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年代理专利5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00件以上)。

2.年代理知识产权复审、无效(撤销)、侵权或纠纷案件20件以上,为10个以上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3.年帮助5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数据库,并帮助其完成专利战略研究报告、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或专利信息利用(应用)分析报告等其中一个报告。

4.年帮助5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5起以上,成交金额50万元以上。

5.年帮助6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30次以上。

6.年辅导10家以上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辅导,其中5家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

六、监督管理

1.每个服务机构只能申报一个服务类别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资助资金的,将限期追回资金,并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得申报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知识产权有关资助,不予推荐申报科技和知识产权有关的项目,不得参与贵阳市科技和知识产权的有关荣誉评选。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由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阳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

资助,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以上,开展,代理,帮助,报告